住在湖南 inhunan.com 推广服务
打造湖南房地产第一门户   首页 | 资讯 | 出租 | 求租 | 出售 | 求购 | 合租 | 精品楼盘 | 房产公司 | 法律咨询
 资讯:房产公司 精品楼盘 湖南资讯 楼市焦点 购房指南 时政解读 住宅 别墅 商铺 写字楼 二手房 租房 装修指南 家具选购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忘记密码?
 选择地区:长沙 湘潭 株洲 衡阳 邵阳 岳阳 常德 张家界 益阳 郴州 永州 怀化 娄底 湘西 楼盘视频网上推广请联系
           
 
  标题作者 内容
  首页 - 资讯


擅改房屋用途 房东有权收房
 

2008-2-19 10:09:44 inhunan.com    评论



  房屋出租后,房客擅自把住宅改变为餐饮、酒店、办公等经营性用房使用的,房东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记者昨日(2月18日)获悉,成都市房管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房屋的用途改变、租房情况的使用以及物业服务的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再一次给我市的房屋使用安全上了一把“保险锁”。该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登记备案。 

  去年十一前已“住改商”的 

  需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意见》明确规定,凡是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相关业主同意,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影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正确使用专有部分,不得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而对房屋“住改商”问题,《意见》中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餐饮、酒店、生产、办公、库房等经营性用房使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消防、工商、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对于相关手续的完善,《意见》中要求2007年10月1日前,已将住宅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小区内发生重大事件 

  物管须上报相关部门 

  对于房屋的出租,《意见》中也有再一次明确,凡是经相关机构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不得出租。而出租的房屋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而房屋出租以后出租人也有权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此,《意见》中明确,出租人应当依法、依租赁合同加强出租房屋使用情况的监督,发现承租人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餐饮、酒店、生产、办公、库房等经营性用房使用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与此同时,《意见》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进一步进行了规范,要求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建筑区划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状况的日常巡查,建立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情况记录簿,发现有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制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配合规划、房管、公安、工商、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而为了确保住房安全,《意见》中也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物业管理信息征集、矛盾排查和重大事件报告义务;否则将按照《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 推荐好友 】  打印   关闭


※本站特邀蔡卫华律师为本站网友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长沙:购房落户取消面积限制 农民工干三年也能迁入
长沙:购房落户取消面积限制 农民工干三年也能迁入
湘潭:河东投资小户型逆市崛起
湘潭:河东投资小户型逆市崛起
湘潭:房博会掀起购房热潮 首日成交额近4000万元
湘潭:房博会掀起购房热潮 首日成交额近4000万元
湖南计划出台8大购房降税新规
湖南计划出台8大购房降税新规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服务条款:
  请注意文明用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住在湖南】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住在湖南】评论板发表的作品,【住在湖南】有权在网站内完全转载或部分引用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姓  名:
评  论:
  我已阅读服务条款并同意
 


 [站内搜索]
标题 内容 来源
 [最新文章]
·长沙:08楼市销售面积在
·房产投诉年度报告——装修
·存量房贷符合条件也可打七
·3招防范购房定金陷阱
·房贷利率打七折究竟省多少
·房价上涨须有购买力支撑
·衡阳:市开发办“四大突破
·国务院废止城市房地产税
·政府不得擅自拆除合理使用
·业内盼政府加大政策利好
·房地产市场信心逐步恢复
·长沙:五区财政收入首次全
·2009年地产开发商生死
·楼盘房价优惠很多种 成交
·7招躲家居装修陷阱 不做
 [相关文章]
·租房注意八大问题 交款方
·出租房物业费由谁缴 合租
·普通租房者用三招应对租金
·寻找适合自己的租房途径
·房屋要出租怎样交给中介代
·防止租房过程中上当受骗
·租房 五个细节别忽视
·出租方毁约应承担全部责任
·家居设备签字确认 短期租
·拥有多套房产怎样出租才能
·合租的需求和结构相对更复
·短租业务日渐升温 短期租
·捂房不租得不偿失
·7类房子再便宜也不能租
·擅改房屋用途 房东有权收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推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纳英才 - 法律咨询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08 InHuN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webName%>
电子邮件:info@InHuNan.com 备案许可证:湘ICP备07001207号
法律顾问: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蔡卫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