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阳楼市陷入了低迷时期。虽然自9月后,地方及中央均出台了系列“救市”政策,但衡阳楼市根本性回暖依然乏力。 仔细而理性地分析衡阳楼市,笔者认为包括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房地产商和市民在内的业内外人士,要真正而深刻地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既要置身于全国楼市大环境把握大势、领会“共性”,更要从衡阳楼市的实情出发,甄别“个性”,因地制宜,对症下药,齐心协办地将衡阳楼市从低迷的泥潭中拉出来,并推动衡阳楼市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房地产业对衡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市场的不规范,诸如拆迁安置不到位、迟迟不能交房、办不到房屋产权证、一房多卖、质量低劣等问题比比皆是,给衡阳市民带来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矛盾,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为此疲于奔命。正因如此,房地产没有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人们认为房地产商就是一群“坏分子”,认为房地产就是一团“祸水”。 衡阳楼市真的如此不得人心吗?衡阳房地产业难道仅只是“添乱”?答案显然不是。事实表明,在衡阳房地产业近三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土地净收益年均增长29.9%,2007年达到了2.1亿元;财政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含基金)年均增长46.8%,2007年达到了9468万元;直接贡献的税收年均增长86.4%,2007年达到了2.47亿元。调查统计还显示,衡阳每投资和销售100元商品房,实际为财政贡献税费28—33元。另有数据表明,2002年到2006年,由衡阳房地产开发直接和间接资本投资近50亿元。衡阳房地产业为衡阳财政创收、经济增长、城市建设、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劳动力就业及提高人居品质等诸多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理性分析衡阳房地产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回首衡阳房地产业走过的路,2005年之前基本可以用“起步晚、发展速度慢”来概括,2005—2007年的三年时间里,衡阳房地产业才迈入了较为快速的发展通道,并在2007年趋至一个高峰。对比全国楼市,2005—2007这三年正是虚高与泡沫隐现、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年年加码的时候。从这个角度上说,2007年底开始,全国楼市陷身低迷正是其自身问题集中爆发、宏观调控累积生效的结果。 分析衡阳楼市低迷的成因,应该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于外因来说,全国楼市低迷后,全国房产消费者的观望情绪和各种媒体的大肆宣传,影响了衡阳的房产消费市场,市民也相应步入持币观望阶段;于内因来说,虽然衡阳房地产市场的根基较稳,但过去三年的快速发展速度还是产生了许多问题。其一,一些不良房地产商看到市场形势大好而将房价“拔苗助长”,产生了一些存在虚高和泡沫的楼盘;其二,使投资商大量拿地,项目纷纷上马,商品住宅市场供过于求矛盾显现。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到2008年上半年,衡阳市积压的商品住宅达到了115.8万m2;其三,同质化竞争大大加剧,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出现不合理,大户型、贴着“高档”标签的商品住宅供过于求并开始滞销。统计数据表明,截止2008年6月底,衡阳市144m2以上大户型住宅积压面积占比达67.7%,电梯房积压面积占比达63.4%。其四,由于国家银根紧缩,加上商品房销售不畅,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今年资金链紧绷并岌岌可危。 在认识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衡阳楼市良好的基本面,一方面意指“中毒未深”,另一方面意指潜在的巨大刚性住房需求,其三是经过2007年底到2008年一季度几个月小幅震荡后回归稳定的房价。在这个基础上,还要看到衡阳楼市未来可以预期的良好前景。 三、创新思路促进衡阳楼市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衡阳楼市的本轮低迷,笔者一直认为它是一个盘整的过程。盘整需要重视这个产业,需要正视这个产业存在的问题,需要审视这个产业的未来前景;盘整是为了解决问题,为了促进市场更成熟,产业更健康。 盘整不只是政府的事,也不只是房地产商的事,而需要政府、房地产商及全社会支持和关心衡阳楼市的人们齐心协办。对于政府来说,出台几个“托市”的政策显然还是不够的,把握好土地供应、把关好产品规划、优化好投资环境、整治好市场秩序、整合好行政资源、提供好优质服务等方面都要切实做好;对于房地产商来说,作为市场的主体,不能光等政府的“救”,而应该积极开展自救,要看出市场的真实面目和自身存在的问题,项目的运营要切实结合衡阳市场实际,真正开发适销对路的高品质产品,要真正做到诚信经营,杜绝延期交房等市民非常反感的行为,房价存在虚高和泡沫的楼盘要回归到合理的价格轨道上来,要自觉维护市场的规范,要加强企业与企业间、楼盘与楼盘间的交流与合作;其他方面,媒体应该加强客观公正的市场分析与引导,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成熟的消费观念,选择品质好、品牌好的楼盘…… 衡阳房地产业是衡阳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型产业,在当前遭遇困难的关键时刻,我们更要看清它的重要贡献,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高度的关心和支持,以促进它的持续健康发展,让它为建设和谐衡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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