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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在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蔡卫华[律师]会为大家排忧解难。 |
请问,办湘潭的房屋过户手续的部门叫啥? 地址、联系电话是什么?有没有网址呀? 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一些什么东西?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办房屋过户手续的部门应当是湘潭市房产局.
过户手续细节,你打电话去咨询. |
蔡律师,你好! 我爸妈是湘潭大学附近一单位的员工,前些年单位被兼并之时出台了职工可以用工龄折价买单位住房的政策,并且要求现租住的职工必须优先购房职工挑选住房,于是我家买了自家现住房,我家看隔壁的原住户夫妇(以下均简称为甲方)一家三口早在单位兼并之前的几个月已经搬回老家,此隔壁房只留着家具不曾再居住,只是按月交房租,便和甲方商量以他们的名义和工龄买下隔壁房,希望买下两套的房能打通做一个大套房居住,并许诺购房成功后支付甲方2000元现金作为报酬,甲方认为报酬太少不同意如此做法,我家只好另找一对夫妇(以下均简称为乙方)同样以2000元的报酬购得此隔壁房,其隔壁房房产证也从发证之日起一直存放于我家,至今未曾过户到我家名下。隔日单位告知甲方必须彻底清空房间、搬离此隔壁房时,他们不高兴了,装作不知道似的,没有任何的搬家意图,一直用家具家私占用了隔壁房至现在将近十年了。 几年前乙方因为自家原因搬回老家,留下其原住房钥匙给我家使用,但是我家最想的还是甲方能搬离隔壁房,毕竟隔壁房是我家出钱买下来的,我家才有居住权。 这个事情一直是我家人的最大难题,请蔡律师帮我们出出主意该怎么办,希望您能尽快回复我,静候佳音,谢谢了!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房子是你家出钱买的,但房屋的产权还不是你家的。
如果你想让他搬出去,可以以房产证户主的名义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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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好,我是湘潭县的一名购房者。在县城“花果山庄”购得房屋一套。现在与开发商发生了一些问题。协商无效,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望您能给予我帮助。 请看:关于此事的一张帖子:http://www.xiangtan.cn/bbs/dispbbs.asp?boardid=8&Id=19488&page=2 开发商在两栋楼房之间建的一排架空层。经我在规划局了解,在规划图纸上事先并没有。 去年5月,我将6万多元钱的首付,交给了开发商。架空层3万多元也于去年11月交给了开发商。 我想请问,事情发展到这样,我能不能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补偿损失。 如有不详,请蔡律师联系我:QQ :6927948 手机:13873220441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开发商建房应当有规划许可证,现你发现开发商的相关
设施没有规划许可,却在建,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与
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想了解更多,可以来电咨询。 |
蔡律师:您好! 谢谢您的回复!业主与单位多次协商,单位还是不肯收回加价的决定。多数业主准备,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请问《民事诉讼状》可否由原告(业主代表)编写还是必须聘请专业律师编写。委托代理人是否要有专业律师资质。请您指导为盼!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当然业主自己可以向法院起诉,是否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做为业主的代理人,是业主自己的权利。
如果业主对法律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还是请专业的律师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蔡律师:您好! 我们两年前在大家极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单位签订了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合同》(因合同问本不规范,霸王条款太多。单位以不交原住房的产权证,不签合同,就不给新房钥匙相威胁,迫使多数住户签了合同)两年来单位和由它指定的物业多次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合同发和无权法,业主均与容忍。最近又以上级文件为有在原来合同双方认定的房价上加价。每家要再多交两万多元,业主孰不可忍了。想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撤回加价要求。按原合同价重新签订标准规范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以免今后出现更多的问题。您看可否。因为在网上搜索不到长沙市的(其他省市的有)《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范本,请您援助,是否可提供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标准范本。谢谢!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单位和开发商的要求加价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以上级文件为由,上级文件也不能侵害平等主体一主的合法权益。
至于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你们业主自己的选择。
关于能否提供合同范本的要求,建议你向当地房产局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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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 由于下雨的原因,水从客厅连接空调外机铜管的洞缝隙盛进客厅里,由客厅里流到厨房里面,再由厨房浸到楼下,楼下业主的墙面和地板已损坏,业主要求由我来承担责任,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负责吗?还是由开发商来负责,或者是由房产公司来负责?谢谢!较急!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因为空调外机的洞是由你自己装修的原因而形成的。
下雨浸水到楼下,是直接原因。
所以我认为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 您好!我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单位在改造旧房的土地上重新修房,我去年8月通过抽签方式取得购房资格。11月房子开工我交纳了50%房款后,单位通知因改为错层,每平米加价20元,没办法,交了。现交房在即,单位又通知因为物价上涨,每平米加33元,我实在觉得奇怪,单位和开发商签了正式合同的,为什么价格一再上涨?当初我要求与单位或开发商签订合同,单位领导说要我们相信他,不用签合同。请教蔡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单位这种建房方式,应当认定为单位集资福利建房。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你有证据证明单位、开发商已经
就建房成本约定,是不能随便变更的,
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律师: 您好! 我现在已提交“辞职信”,先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我辞职前签订“保密协议”(具体内容还不知)。现在的问题是: 1、我是不是有权不签“保密协议”,因为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保密协议”中规定我辞职后不能从事同行业,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具体有什么补偿标准? 3、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规定我今后不能从事本行业,我是否可以要求支付“保密费”? 4、我是否可主张2008年2月1日至今,工资的2倍赔偿? 5、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万一“客户数据”不是从我这里泄露。而公司怀疑是我泄露的,将来“对簿公堂”举证义务是我还是公司? 希望能够帮我解答,万分感激!!! 我还有其它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1.保密协议一般是与劳动合同同时签订的,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你当然有意愿不签。
2.如果你签订了保密协议,你当然可以要求补偿,这个建议你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对补偿标准做约定。
3.可以
4.可以主张,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有规定。
5.谁主张谁举证。
如需了解更多,可以来电咨询。 |
| 蔡律师你好,我在步行街想买一门面,已交了十万无元定金,但是在签定合同时发现是霸王条例,我想退出,但是开发商就不愿退定金,该怎么办?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一般情况,你应当认真审查定金合同,再决定是否买铺面.
以现行法律规定,你如果签订了定金合同,并交了定金,定金是具有惩罚性的违约条款,你想退出,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开发商事先应当给你看合同的,不知你是否看过.
如需了解更多,可以来电咨询. |
| 请问一下,我妈给我买了套房子,我爸和我妈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谢谢! |
| 蔡卫华[律师]回复:你好!
目前,你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好定论.
1、如果你成年,房子在你的名下,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2、如果你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会认定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是没有份额的。
目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来确定。是经验之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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